村卫生室财务管理范文篇1
一、加强村卫生室规范管理
(一)标准化村卫生室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工作,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
(二)村卫生室的设置要在省市规划的行政村基础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群众需求、服务半径、地理交通等因素,按照村卫生室服务覆盖每个行政村的要求,合理确定村卫生室设置。乡镇(街道)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村卫生室。
(三)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参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政发[]24号),采取新建、改建或租赁等方式,使用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应达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和处置室“五室分开”的基本标准,符合通水、电、路、电话、网络等条件,配齐常用诊疗设备、消毒设施、必需急救设备、预防保健设施、健康档案柜、药品柜、健康教育设施、观察床、应急照明设施等基本设备。
(四)村卫生室要全面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街道)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
(五)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列入省规划的村卫生室于年月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村卫生室药品全部由乡镇(街道)卫生院通过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集中采购、统一配备,并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财政部门通过基本药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补助,并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
(六)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村卫生室的功能定位,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一体化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二、规范乡村医生设置
(一)明确乡村医生主要职责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负责接诊、出诊、巡诊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街道)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2、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街道)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鼓励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开展爱国卫生及健康宣教。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促进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鼓励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计划;协助村委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村”建设。
4、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职责。协助开展新农合工作的政策宣传和筹资等;负责收集、填报有关统计报表;保管有关档案资料。
(二)合理配置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可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包括村卫生室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诊所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县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考核确定,原则上按每千人口1.5名乡村医生的标准设岗,实行乡村医生岗位管理。
三、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
(一)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和《乡村医生注册证书》的,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二)实行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制度。县卫生局组织实施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制度,成立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乡村医生竞聘上岗的组织、发动、调度、协调、考核、检查、监督工作。乡镇(街道)卫生院具体负责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制度工作的宣传、发动和落实。全县所有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均可参加竞聘。乡村医生的聘用按个人申请,群众公议,村委会推荐,乡镇(街道)卫生院初审,考试测评考核的程序进行聘用;乡镇(街道)卫生院根据考试、测评、考核结果,从高分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乡村医生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卫生院与受聘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
(三)落实乡村医生退出制度。原则上按照国家退休制度男性乡村医生65周岁、女性乡村医生60周岁的规定,达到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队伍,由县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乡村医生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免除行医资格:
1、不服从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医院管理和监督的;
2、不能按要求完成业务培训的;
3、制售和使用伪劣药品的;
4、不承担预防保健和社会卫生工作的;
5、发生重大医疗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6、不按指定地点行医和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不善,年度业务考核不合格的。
四、加强乡村医生考核管理
(一)由县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街道)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乡镇(街道)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形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村卫生室的财务和资产与乡镇(街道)卫生院分账管理、独立核算。
(二)县卫生行政部门每2年组织一次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医风医德、工作业绩、业务技能、学识水平、执业质量、村民评价和县卫生行政部门、专业技术业务部门对该乡村医生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的意见。对考核不合格的,注销注册,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未聘任的不予聘任,已聘任的予以解聘。
(三)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县卫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两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要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
五、建立健全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机制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25元中提取10元用于补助乡村医生,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划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村卫生室设立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按市规定执行,将所有参合人员到村卫生室就医的一般诊疗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根据《省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规财发[]7号)关于“对实施基本药物的村卫生室,每个村医每年补助不低于6000元”的要求,县级配套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建立补偿机制。
(四)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并逐步制定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范文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差距,以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农村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建设为重点,村卫生室建设为基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上为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保障条件。
二、建设原则
省级为主、地方配套;整合资源、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满足需求;统一标准、规范建设;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建设目标
从**7年到2011年,利用五年时间,建设改造135所乡镇卫生院和830个村室,使其达到标准化,基本建立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相适应,设施较齐全,专业素质较高,运转有效,初步满足农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建设内容
一是改善就医条件为目标,改扩建业务用房;二是以提高诊疗技术为目标,添置与更新设备。
五、建设标准
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填平补齐,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每所平均20万元左右控制。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添置更新,按照《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建设。业务用房建设造价按每平方米500元控制,设备添置更新按平均每所6000元控制。
六、投资规模及经费来源
**7年至2011年总投资1.175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建设、设备购置与更新。按国家标准和《安徽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投资4000万元,改扩建设65900平方米,投资约3100万元,添置和更新135所乡镇卫生院诊疗设备;投资4150万元,改扩建村卫生室业务用房83000平方米;投资500万元,添置和更新830个村卫生室诊疗设备。总投资1.175亿元,其中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1.015亿元左右,按《安徽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占总投资的20%,约需资金1600万元,市级财政对迎江、大观及宜秀区改造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适当给予补助,各县(市)区配套资金由本级财政解决。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各县(市)区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和设备购置与更新。年度分配计划依据市下达的年度改造计划和配套比例,由各县(市)区财政安排落实。
七、分年计划安排
分年度计划安排上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优先安排中心乡镇卫生院;二是优先安排血吸虫病、结核病、艾滋病集中的乡村卫生机构;三是优先安排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建设的乡村卫生机构。
乡镇卫生院:**7年计划安排建设32所,**8年计划安排建设31所,**9年计划安排建设33所,2010年计划安排建设20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9所。
村卫生室:**7年计划安排建设83所,选择试点1-2个县,**8年至2010年每年计划安排建设207所,2011年计划安排建设126所。
八、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制定建设规划。根据全市农村卫生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符合市情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规划制定的程序是:
乡镇卫生院:根据行政区划调整以后的乡镇数,按照1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已经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标准进行填平补齐建设,由市将**7-2011年建设规划规模和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到各县(市)区。
村卫生室:按照1个建制村建设1所标准化的公益性村卫生室的总体考虑,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再设卫生室(工作职能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结合各县(市)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行政村数、人口数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情况,将**7-2011年计划建设控制数下达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提出**7—2011年分年度建设计划,经市审核后,报省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审批。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
项目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计划下达,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预算审计。项目建设实行县(市)区卫生部门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对村卫生室进行统一设计,提供几套适应不同区域、地形和地质条件需要的标准图纸,供各县村卫生室选择;在项目建设上,以县为单位进行集中打捆分包招标,引入合格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以降低建设费用,保证施工质量。
(三)运行体制与管理模式。
实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模式。政府投资的新建村卫生室所有权归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从有资质的乡村医生中招聘从业人员,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政根据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适当予以补助,逐步建立乡、村卫生服务运行管理体制和日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九、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调机构。在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和任务,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市)区政府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区域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以及配套资金、建设用地的落实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县(市)区发展改革、卫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项目立项审批、编制上报建设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勘探设计、招标管理、施工监理、项目督查、资金使用、统计报表上报、竣工验收、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县(市)区建设、国土、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履行职责并予以配合。乡、村负责建设用地划拨的落实和施工环境的保证。
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协调项目启动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项目建成后的评估评价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的实施和建设、统计表上报以及制度建设、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和验收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建设规划以及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市级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管理,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落实配套资金。
(三)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制定出台在建设用地、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制定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
(四)建立项目公示与督查制度。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范文篇3
一、当前村级卫生室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建设投入严重不足。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对村级卫生室建设的投入十分有限,村级卫生室建设明显滞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部分村级卫生室基础设施落后,没有开展业务的专门场所,业务区和生活区不分,诊室、治疗室和药房混设;服务条件简陋,缺少最基本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配备,乡村医生开展诊疗服务还是依靠听诊器、温度表、注射器等“老三件”,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长期没有报酬或报酬微薄。目前,__县虽然将10万元村医生报酬配套资金列入了财政预算,但由于州财政配套资金尚未到位,今年前几个月的村医生报酬大多是由乡镇卫生院先行垫付发放。
二是乡村医生素质低下。乡村医生绝大多数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培养的“赤脚医生”,文化程度不高,医疗水平较差,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__县452名村级卫生人员中,具有国家正规全日制中专医学学历的只有18人,仅占3.9;238名乡村医生中,只有2人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仅占0.8%;年龄大多在50岁以上,知识老化问题突出,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乡村医生不按规程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现象较为普遍,群众的医疗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得不到很好落实。
三是村级卫生室设置矛盾较多。乡镇行政区划撤并前,__县共有241个村(居委会),设置村卫生室238个,配备村级卫生人员452人,其中乡村医生238人,村妇幼保健员214人。乡镇行政区划撤并后,__县村(社区)削减为150个,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村级卫生室只能设置200个左右,聘用乡村医生200多名,部分村级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将被撤消和落聘,安置落聘乡村医生困难较大。
四是村级卫生室管理难以到位。村级卫生室点多面广,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人员有限,对村级卫生室的公共卫生服务、医疗质量等日常工作实行一体化监督、管理、考核的难度很大。
二、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建立村级卫生室建设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专人专抓,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农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级卫生室建设。统一建设标准,根据公路沿线和偏远山村等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层次村的实际,分层次制定建设标准和实施方案,使村级卫生室建设科学有序进行。各级各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村级卫生室建设现场加强指导服务,积极为村级卫生室建设排忧解难。
二是加大建设投入。建立村级卫生室建设长效投入机制,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村级卫生室建设投入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个人、集体和社会各界参与村级卫生室建设,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村集体和乡村医生个人投入为辅、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村级卫生室的建设水平。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乡村医生教育培训机制,整合医疗卫生技术资源,建立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基地,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医疗卫生业务知识和卫生、药品等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乡村医生业务素质。落实城镇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村级卫生室开展业务指导和医疗服务制度、城镇医疗机构人员在职称晋升前到村级卫生室服务制度、城镇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村级卫生室工作制度,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乡村医生的诊疗水平。实行乡村医生学历和执业资格强制性提高制度,严把乡村医生准入关,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
四是科学设置村级卫生室。设置村级卫生室既要严格按政策办事,又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原则,由乡镇政府、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共同确定村级卫生室的数量和地址。聘用乡村医生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择优录取,优先聘用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和具有国家正规医学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和进行了岗位培训的乡村医生。高度重视并妥善安置落聘乡村医生,防止在推进村级卫生室建设过程中出现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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